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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第三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上新庄镇实施方案的公示
浏览:550次 时间:2018-11-07 来源:本站

县政府: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政〔2018〕244号)》,现将《湟中县第三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上新庄镇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村

上新庄镇上新庄村、河滩村、水草沟村。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项目监管单位

湟中县上新庄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

上新庄镇上新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上新庄镇河滩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上新庄镇水草沟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进度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及帐号开设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目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暂由上述各村村委会代理运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

(一)上新庄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用于修建商铺。

(二)河滩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用于修建1处农家乐。

(三)水草沟村将4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用于修建商铺。

六、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均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七、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0月)完成项目选择、方案编制、论证和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

3、验收阶段(2019年8月-2019年9月)在完成自验自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八、利益联结机制

上新庄村、河滩村、水草沟村所有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具体分配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健全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青扶局〔2018〕56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办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971-2230186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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