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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2019年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拦隆口镇泥麻隆等3个村实施方案公示
浏览:670次 时间:2019-05-27 来源:本站

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扶局〔2018〕80)文件要求,现将《湟中县2019年非贫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拦隆口镇泥麻隆等3个村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2日)七个工作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反映。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局0971-2230186

一、项目名称

拦隆口镇泥麻隆村、拦隆口村、桥西村2019年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实施村

拦隆口镇泥麻隆村、拦隆口村、桥西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

拦隆口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单位

湟中县拦隆口镇泥麻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湟中县拦隆口镇拦隆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湟中县拦隆口镇桥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1.泥麻隆村主要建设内容:扩大牡丹观赏基地建设规模,建成乡村旅游药花香产业园。

2.拦隆口村主要建设内容:在拦隆口镇农贸市场购置140余平方米的商铺,收取租赁费发展村集体经济。

3.桥西村主要建设内容:修建商铺400平方米并装修。

七、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1.泥麻隆村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全部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2.拦隆口村项目计划总投资71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0万元,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创业园分红资金10.7756万元,自筹资金2244元。

3.桥西村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823万元,其中,2019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万元;2018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40万元(根据《湟中县第一批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湟政〔2018〕146号)》,桥西村原计划实施的项目因自筹资金未到位,未能实施,现将资金调整用于桥西村2019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013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创业园分红资金共计15.8823万元,自筹资金4.2万元。

八、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一)泥麻隆村、桥西村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9年2月至4月)完成项目选择、方案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19年5月至11月)完成项目建设。

3.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在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二)拦隆口村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9年2月至4月)完成项目选择、方案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19年5月至6月)完成购置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在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八、利益联结机制

泥麻隆村、拦隆口村、桥西村项目所产生收益归以上3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具体分配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健全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青扶局〔2018〕56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九、工作职责

1.县扶贫开发局: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村资金落实,组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行使项目协调、服务职能。

2.拦隆口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监管单位,负责对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的审查,资金的监管,项目实施及运营的指导、协调、服务。

3.县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核、相关手续的办理审批,以及行使其它与本部门相关的服务职能。

4.泥麻隆村等3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及进度,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履行其他相关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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