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扶局〔2018〕80)文件要求,现将《湟中县2019年非贫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李家山镇下西河等4个村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2日)七个工作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反映。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局0971-2230186
一、项目名称
李家山镇下西河村、包家庄村、岗岔村、马营村2019年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实施村
李家山镇下西河村、包家庄村、岗岔村、马营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
李家山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单位
湟中县李家山镇岗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湟中县李家山镇马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湟中县李家山镇下西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湟中县李家山镇包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1.岗岔村主要建设内容:修建百姓厨房1处。
2.马营村主要建设内容:修建厂房、引进马铃薯加工设备。
3.下西河村主要建设内容:扩建马铃薯储藏窖,规模300平方米。
4.包家庄村主要建设内容:修建蔬菜储藏库,规模为450平方米。
七、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岗岔村、马营村、下西河村、包家庄村2019年非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均为每村60万元且全部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八、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一)泥麻隆村、桥西村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9年2月至4月)完成项目选择、方案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实施阶段(2019年5月至11月)完成项目建设。
3.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在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接受省市的验收。
八、利益联结机制
李家山镇岗岔村、马营村、下西河村、包家庄村2019年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所产生收益分别归以上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具体分配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健全扶贫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青扶局〔2018〕56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九、工作职责
1.县扶贫开发局: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村资金落实,组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行使项目协调、服务职能。
2.李家山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监管单位,负责对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的审查,资金的监管,指导、协调、服务。
3.县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核、相关手续的办理审批,以及行使其它与本部门相关的服务职能。
4.下西河村、包家庄村等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及进度,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履行其他相关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