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水运管〔2019〕84号)、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库大坝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水管函〔2019〕139号)要求,现将我县水库大坝防汛、技术、巡查三级安全责任人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7日,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向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来信来电反映。监督电话: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0971-223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