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关于鲁沙尔镇民族手工艺品加工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二期)的公示
浏览:915次 时间:2019-08-28 来源:本站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的批复》(湟政〔2019〕243号),现将《鲁沙尔镇民族手工艺品加工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二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

湟中县鲁沙尔镇民族手工艺品加工产业扶贫项目(二期)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

鲁沙尔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地点

鲁沙尔镇阳坡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阳坡村新建生态停车场一处,新建16间手工业作坊区等。

六、项目资金估算与筹措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均为2019年省级产业扶贫资金。

七、利益联结机制

鲁沙尔镇民族手工艺品加工产业扶贫项目(二期)由鲁沙尔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项目建成后由镇政府委托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管理,镇政府负责监督。年收益按照30:30:40比例进行分配,其中:30%用于鲁沙尔镇扶贫基金,扶持全镇贫困户脱贫成效的巩固提升;30%用于巩固扩大阳坡村铜银器加工产业;40%用于壮大阳坡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成后继续提供原材料销售、物流运输、市场管理、园林绿化、保安等岗位,优先安排鲁沙尔镇贫困劳动力就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继续带动阳坡村及周边12个村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服务;继续按照每3年帮扶3户以上贫困户的标准,优先吸收全县有意愿从事铜银器加工产业的贫困户带薪培训,优先安排全县从事铜银器加工的贫困户入驻。

八、项目建设年限

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

九、工作要求

项目产权归鲁沙尔镇人民政府所有,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手续。项目收益分配具体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青扶组〔2019〕9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局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局项目科 0971-2230186

打开手机扫一扫,分享到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