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辖区内第四季度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宁环监察【2019】76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湟中县2019年"双随机"(四季度)抽查情况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1月3日-1月13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湟中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四室 2235792
根据《关于开展辖区内第四季度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宁环监察【2019】76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湟中县2019年"双随机"(四季度)抽查情况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1月3日-1月13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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