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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
浏览:318次 时间:2020-02-01 来源:本站

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告

 

第2号

 

1月23日8:31,马某某等一行9人乘坐孝感至郑州K22次列车,14:03到达郑州,15:30乘坐由郑州到西宁的K177次列车,1月24日9:35到达西宁。目前发现马某某伴有发热症状,已收治观察。同车次乘客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一、同乘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同乘人员要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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