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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4号
浏览:912次 时间:2020-02-01 来源:本站

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告

 

第4号

 

乘坐1月18日由武汉至西宁的MF8273次航班及西宁至民乐的D2687次动车(6车厢)的乘客:到张掖市民乐县探亲的一名湖北籍旅客已被甘肃省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保障同乘旅客身体健康,现将其行程告知如下:患者于2020年1月18日11时5分自武汉天河机场T3航站楼乘坐由武汉至西宁的MF8273次航班至西宁曹家堡机场(座位号56B),后转乘15时58分由西安北至嘉峪关南的D2687次动车(6车厢3B),西宁站上车到达民乐站。有在该次航班和该次动车同车厢共同乘坐的乘客,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一、同乘人员居家封闭隔离观察满14天,如有发热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同乘人员要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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