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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号
浏览:299次 时间:2020-02-01 来源:本站

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告

 

第7号

 

 1月30日,根据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示,拉萨市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该患者于1月22日23:00从武汉武昌乘坐Z264列车(第13车厢16间上铺)于1月23日19:11到达西宁; 1月23日19:31从西宁乘坐Z265列车(第13车厢16间上铺)于1月24日16:45到达拉萨火车站。现提醒乘坐Z264(第13车厢)在西宁下车的乘客,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一、同乘人员要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二、同乘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广大群众可通过如下软件查询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有相同行程,便于您第一时间开展自我防护。

软件链接:

http://2019ncov.nosugartech.com/?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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