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告
第11号
当前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鉴于全国多地已出现多起因群体性聚集、聚餐引发的传染案例,结合我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红白喜事等群众性聚集活动管控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婚嫁喜庆事宜一律延后至疫情解除后操办。
二、丧事简办,时限务必控制在一至两日之内,同时缩小范围,仅限直系亲属参加,只办事、不摆席,亲属拜祭完毕即刻返回自己家中,办丧期间一律戴口罩,并做好消毒防护。
三、所有团拜、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活动一律取消,全县范围内各类餐厅、饭馆、农家院一律不得接待群体性就餐。
四、广大党员干部、团员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身边亲友的思想引导和广大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
五、本通告由村红白理事会监督执行。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湟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