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上报鲁沙尔镇4个村2019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方案的公示
浏览:354次 时间:2020-03-03 来源:本站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的批复》(湟政〔2020〕27号),现将《鲁沙尔镇4个村2019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鲁沙尔镇4个村2019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监管单位

鲁沙尔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村

 鲁沙尔镇团结村、青二村、塔尔湾村、东山村。

五、项目建设单位

鲁沙尔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鲁沙尔镇青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鲁沙尔镇塔尔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鲁沙尔镇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上述4个村统一在西宁市城中区南京路48号"麒麟名都"商业综合体购置商铺60余平方米。

七、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276.32万元,包含:2019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创业园分红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分红资金、青二村2018年村集体经济受益资金。

1. 4个村2019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共计240万元(每村60万元);

2. 东山村2016、2017年甘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扶贫创业园分红资金10.09万元。

3.青二村、团结村整村推进项目2018年、2019年分红资金共计24.4万元。

4.青二村2018年村集体经济受益资金1.83万元。

八、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 准备阶段(2020年1月-2月)完成项目选择、方案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 实施阶段(2019年3月)签订购置协议等。

九、工作要求

项目产权归上述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项目均需办理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手续。购置的商铺需严格按规定办理产权证。具体租金、签订方式、收益时限等以签订的协议为准。项目收益分配具体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青扶组〔2019〕9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行。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局项目办0971-2230186。

公示时间: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9日

打开手机扫一扫,分享到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