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开展对口援青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监字〔2020〕140号)安排部署,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局对各省(市)对口援青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以下简称"支援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和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11-2019年分配、管理、使用支援帮扶资金的单位账面数。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和治理,对2011-2019年期间,支援帮扶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以下问题:
1、是否用于平衡地区预算;
2、是否超范围用于对口援青规划以外的项目;
3、是否未按项目合同及项目实施进度申领资金;
4、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
5、是否超标准支出;
6、是否大额提现;
7、是否擅自调整、变更援青规划项目;
8、是否以各种名义套取或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
9、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二、工作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和治理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方案下发之日起至3月13日)
各实施单位认真组织和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资金面必须达到100%。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0年3月14至5月2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县支援帮扶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开展必要的核查,在我县自查的基础上,配合省扶贫开发局开展重点检查。
(三)处理整改阶段。(2020年5月21日至6月5日)
针对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2020年6月5日之前完成处理整改工作。
为了畅通治理渠道,欢迎知情人士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提供"对口援青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相关问题线索。为切实保护提供线索人士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对来信来电来访严格保密,县支援帮扶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事宜。
来访地址:湟中县财政局二楼综合科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湟中县鲁沙尔镇团结北路13号县财政局综合科
邮编:811699
举报电话:0971-223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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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71-2233194
公示有效期:2020年3月9日-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