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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湟中县淤地坝工程防汛行政、技术、巡查 “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浏览:548次 时间:2020-04-10 来源:本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印发的《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水保〔2019〕10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县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纳入各级防汛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湟中县淤地坝工程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20日)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

0971~2232156

附件:1.湟中县水土保持淤地坝防汛县级责任人名单;2.湟中县淤地坝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3.湟中县淤地坝工程防汛技术责任人名单;4.湟中县淤地坝工程防汛巡查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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