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消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宁扶〔2019〕50号)要求,由青海召荣农业科技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湟中县李家山镇消费扶贫直销店项目》,现将《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湟中县李家山镇消费扶贫直销店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监管单位
湟中县李家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单位
青海召荣农业科技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建设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恒邦-紫荆城文景街35-17号(1号门店,面积为167.79平方米);
西宁市海湖新区电力小区谦和苑34-36号(2号门店,面积为77.2平方米)。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分别在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恒邦-紫荆城文景街35-17号和电力小区谦和苑34-36号设立2个湟中消费扶贫直销店,店面租赁、装修改造、设备购置等,主营李家山镇贫困户自产农产品、畜产品、手工艺产品、蔬菜、瓜果、副食、肉类、粮油等。
七、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95.7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25.75万元。
八 、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李家山镇人民政府加强项目运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日常销售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产业扶贫销售计划,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并按有关规定与青海召荣农业科技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后续运营的一切费用由该公司承担。
九、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实施后,可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新发展理念,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扶贫,不断拓宽农畜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全县贫困群众的农畜产品与市场需求高效对接,不断壮大产业扶贫"造血"功能,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巩固脱贫质量。
十、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4月-2020年6月。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局项目办0971-2230186。
公示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