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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34.1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确权实施方案的公示
浏览:553次 时间:2020-06-10 来源:本站

根据青海省光伏扶贫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工作的通知》(青光伏组函〔2020〕11号)文件要求,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研究审议。将湟中县34.1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确权到村,现将《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电站基本情况

湟中县"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是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全省"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指标的通知》下达给我县的光伏指标,由天威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EPC总承包单位建设的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8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12月27日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并实现并网发电,2019年1月31日全额并网发电。项目总投资2.69亿元,其中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336亿元,县政府土地征用款0.358亿元。项目占地883.55余亩,由23个约1.6兆瓦的子方阵组成。"采取分散逆变升压,集中上网"的模式,以2回35千伏送出线路接入元山尔110千伏变电站,实现上网和远程调配。项目建成后25年发电量总预计可达115828万千瓦时,净收益最低可达4.6亿元。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全县156个贫困村49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6105人的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组织管理

1、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将已建成的"湟中县34.1兆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光伏指标容量平均分解到全县156个贫困村,并做好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衔接,并配合接转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光伏电站资产确权登记和管理工作。

2、由湟中县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光伏电站资产确权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登记存档等工作。

3、由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北京)有限公司(运维企业)负责提供光伏电站资产相关资料,全力配合做好光伏电站资产确权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派专人做好光伏电站资产确权移交登记工作,确保村集体资产及时入账、存档、资料完整。

三、确权方法

根据青海省光伏扶贫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工作的通知》(青光伏组函〔2020〕11号)文要求:"电站股权是以决算审计最终造价作为总资产,以各贫困村容量占比作为电站股权构成,并计算各村资产情况"。对我县电站容量按村进行平均容量分配,经决算审计项目工程总造价资金2.336亿元(县政府土地征用款0.358亿元计入总资产,不予确权到村)。156个贫困村每村容量为218589 瓦,占总容量的0.6%;确权资产金额为1497992元,占总资产股权为0.6%。后续收益分配将严格按照股权构成依规进行分配。

附件:湟中县"十三五"第一批34.1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表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局项目办:0971-2232033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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