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湟中县生态环境局审查,2020年7月10日对青海万元工贸实业基地年产1000吨青稞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青海万元工贸实业基地年产1000吨青稞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宁湟生建管〔2020〕25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2020年7月21日至9月18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971-223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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