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委工作部署,现决定于2021年5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行动范围
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二、整治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1.在执行公务或与公务有关联活动中收送的礼金;
2.收送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企业老板、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
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送的礼金;
4.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时机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5.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6.其他违规收送的礼金。
三、整治要求
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充分认清省市区委此次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坚定决心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客观形势,打消侥幸心理,彻底自查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金的行为,自查期间,凡主动清退、主动上交、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的,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不予、免予或从轻从宽处理。凡在专项行动中不收敛不知止,不珍惜机会,不主动上交的,经组织排查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同时,欢迎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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