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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巴镇凤凰小区易地搬迁后续乡村产业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浏览:706次 时间:2021-06-23 来源:本站

为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巩固易地搬迁成效,扶大扶强乡村龙头企业,发挥乡村车间在带动就业和增加村集体收入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了《多巴镇凤凰小区易地搬迁后续乡村产业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多巴镇凤凰小区易地搬迁后续乡村产业车间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责任单位

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多巴镇凤凰小区加拉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责任人:任国章 

五、实施地点 

多巴镇凤凰小区

六、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类别

产业项目

八、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

九、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多巴镇凤凰小区建设易地搬迁后续乡村产业车间项目,该项目新建600余平方米轻钢结构简易车间1栋、1500余平方米门式刚架轻钢结构车间1栋及相关设备购置。

十、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539.56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十一、效益分析

(一)经济收益

项目完成后,服装产出量预计达到10万件/年,产值达1200万元,年纯利润达110万元,实现凤凰小区服装加工订单化、品牌化、标准化生产。服装加工厂上交的收益分红资金,按比例分配给共和镇北村、王家山村、东台村、西台村、多巴镇加拉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到凤凰小区的脱贫户在内的低收入群众就业,每年安排上岗的劳动力可达120人次,人均可年增收3万余元。

(三)收益分配

项目总投资539.56万元形成的资产确权至多巴镇人民政府,收益权按共和镇和多巴镇搬迁安置到凤凰小区的5个村安置户数确定:其中多巴镇加拉山村120户占36%,共和镇北村100户占30%,东台村39户占12%,西台村60户占18%,王家山村12户占4%。项目建成后,由青凯源服装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每年按项目总投资的6%分红,分红期限暂定为15年,即2022年至2037年。

项目取得的收益根据《湟中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湟政办〔2019〕162号)使用,60%优先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扩大生产规模和再生产经营、基层能力建设、励志爱心超市运营等有利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40%用于搬迁户中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因重大变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以及公益性岗位报酬。

附件:多巴镇凤凰小区易地搬迁后续乡村产业车间项目实施方案

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反映,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7月7日。

监督电话: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办公室0971-223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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