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扶大扶强乡村龙头企业,发挥乡村车间在带动就业和增加村集体收入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了《鲁沙尔镇阳坡村手工艺品传习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鲁沙尔镇阳坡村手工艺品传习中心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责任单位
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责任人:王富邦
五、实施地点
鲁沙尔镇阳坡村
六、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类别
产业项目
八、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
九、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占地面积500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的上下两层18套车间,60平方米/套,单体建筑结构为桩基础框架结构,并配套外接水、电、天然气、消防、取暖等配套设施。
十、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十一、效益分析
(一)经济收益
项目建成后,阳坡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招商租赁的方式,以1.2万元/年/套的方式租赁,预计纯收入为21.6万元。
(二)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项目建成以后,取得的收益可用于开发公益岗位,发展阳坡村基础、公益设施建设等,集中化的"新型"阳坡村铜银器加工产业可以提供原材料销售、物流运输、市场管理、园林绿化、保安等岗位,可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吸纳劳动力20余人,预计年人均稳定增收1万元。同时利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人才资源优势,鼓励阳坡村铜银器加工大师通过师徒传帮带模式,按照每3年帮扶3户以上的要求,优先吸收全区有意愿从事铜银器加工产业的脱贫户劳动力为学徒,带薪培训,可有效拓宽收入渠道,增加经济收入。
(三)收益分配
项目建成后将资产移交至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管理,由镇政府负责监管。投入运行前三年为扶持市场兴起,产业发展,按照1.2万元/年/套,预计收入21.6万,三年后,由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市场运营实际情况进行年租金调整,具体金额以租赁协议为准。取得的收益按照利益联结模式4:6的方式分配,40%为阳坡村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村内贫困户公益岗位开发,阳坡村基础、公益设施建设等;60%为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发展资金用于巩固扩大阳坡铜银器加工产业及配套产业的再发展。项目建成后,按会计核算程序记入村固定资产账户,同时办理产权登记,由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
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反映,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7月7日。
监督电话: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办公室0971-223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