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辖区内2021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宁生环执〔2021〕20号)要求,经审核研究决定现将湟中区2021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长期。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来信来电向西宁市湟中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
监督电话:0971-2230026
附件:湟中区2021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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