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坐落于鲁沙尔镇和平路28号、和平路152号、和平路166号、和平路176号、和平路178号、和平路186号、公园巷56号等房屋已拆除灭失,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详见附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坐落于鲁沙尔镇和平路28号、和平路152号、和平路166号、和平路176号、和平路178号、和平路186号、公园巷56号等房屋已拆除灭失,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详见附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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