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和西宁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省级城乡融合示范县、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的通知》(宁扶组办〔2021〕11号)精神,拦隆口镇编制了《西宁市湟中区拦隆口镇卡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七个工作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来信来电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0971-2230186。
监督邮箱:hzhfpb2232391#163.com(#替换为@)
监督通讯地址:湟中区鲁沙尔镇庄隆路7号
附件:西宁市湟中区拦隆口镇卡阳乡村振兴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