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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及使用计划和第三、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浏览:408次 时间:2021-09-29 来源:本站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44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49号)和西宁市财政局《关于切块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字〔2021〕407号)及《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现将湟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湟政〔2021〕140号)中安排的部分资金金额和资金来源进行调整,并安排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9万元、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8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0万元和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4300万元使用计划。

一、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资金)部分调整计划:

1、贫困大学生、"两后生"教育资助金由原批复安排的40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十三五"期间入学的脱贫家庭学生接受大专、本科教育补助由省级资金安排;

2、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资金由原批复安排的50万元调整为61.635万元;

3、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贷款贴息资金由原批复安排的550万元调整为32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承贷的贷款贴息由省级资金安排;

4、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到户产业奖补和扶持项目资金由原批复安排的781万元调整为425万元,资金由中央资金调整为市级资金;

5、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和扶持资金由原批复安排的3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资金由中央资金调整为市级资金。

调整后及剩余的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99.725万元安排如下:

6、安排共和镇葱湾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600万元;

7、安排共和镇葱湾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资金613万元;

8、安排拦隆口镇卡阳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资金500万元;

9、安排上新庄镇黑城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556.2万元;

10、安排多巴镇幸福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663.5万元;

11、安排西堡镇西堡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538.2万元;

12、安排李家山镇柳树庄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600万元;

13、安排李家山镇食用菌种植示范园项目资金527.715万元;

14、安排上五庄镇大寺沟二村道路维修项目资金91.5万元;

15、安排甘河滩镇页沟村四五社道路建设项目资金93.05万元;

16、安排多巴镇尕尔加村道路塌方护坡工程项目资金16.56万元。

二、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资金)1949万元使用计划:

1、安排"十三五"期间入学的脱贫家庭学生接受大专、本科教育补助金260万元;

2、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承贷的贷款贴息资金230万元;

3、安排李家山镇柳树庄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400万元;

4、安排西堡镇生态奶牛养殖项目资金729万元;

5、安排青绣工坊补助资金301万元;

6、安排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29万元。

三、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资金)5082万元使用计划:

1、安排李家山镇李家山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400万元;

2、安排共和镇苏尔吉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资金300万元;

3、安排拦隆口镇卡阳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280万元;

4、安排李家山镇食用菌种植示范园项目资金1831万元;

5、安排西堡镇生态奶牛养殖项目资金2271万元。

四、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0万元使用计划:

1、安排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和扶持资金60万元;

2、安排脱贫户、边缘致贫户到户产业奖补和扶持资金425万元;

3、安排李家山镇食用菌种植示范园项目资金1641.285万元;

4、安排大才乡前沟村排洪渠工程项目资金273.715万元。

五、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4300万元计划:

1、安排西堡镇生态奶牛养殖项目资金4000万元;

2、安排消费帮扶物流补贴200万元;

3、安排河湟文化非遗手工艺品南京销售展示设计中心项目资金100万元。

现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七个工作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来信来电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0971-2230186。

监督邮箱:hzhfpb2232391#163.com(#替换为@)

监督通讯地址:湟中区鲁沙尔镇庄隆路7号 

附件: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及使用计划和第三、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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