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10月10日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中县第三批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西堡镇实施方案》的批复(湟政〔2018〕245号),在西堡镇东两旗村实施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0万元入股至青海鸿基新能源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入股期限为3年,现入股协议期限已到,原入股企业不愿续签入股协议。为使资金继续发挥效益,经西堡镇人民政府申请,区政府批准,现将变更情况内容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七个工作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来信来电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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