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现对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开展青海省2022年水流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长期:
附件: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湟水流域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公告
附件:湟水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区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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