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2023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防洪度汛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西宁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市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洪度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宁水〔2023〕49号)文要求,现对我区2023年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洪度汛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为全面落实2023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防洪度汛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西宁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市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洪度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宁水〔2023〕49号)文要求,现对我区2023年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洪度汛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