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我区涝池工程防汛责任纳入各级防汛责任体系,进一步促进涝池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将我区分2023年涝池工程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湟中区涝池工程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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