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青海天鑫铝业有限公司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参加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案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3年8月18日-8月29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
0971-221692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青海天鑫铝业有限公司未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参加人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案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3年8月18日-8月29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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