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西宁城市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按照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案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3年9月25日-10月9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
0971-221692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西宁城市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按照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案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3年9月25日-10月9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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