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区作为国家计划地区,坚持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按"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执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政策,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显著提升,精神面貌和学习状态有了巨大改观,真正实现以小小营养餐彰显教育大情怀。
一、2023年工作总结
目前,全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30所,其中初中40所(含初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4所,完全中学3所),小学30所,小学教学点59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2023年拨付营养改善专项资金4469.35万元,为全区44974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的90.52%。
(一)强化顶层设计,党政引领开启"营改"之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起点谋划、责任化推动、高标准落实,成立以区长任组长,财政、发改、卫生、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湟中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挂牌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制定出台《西宁市湟中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规范、安全、有序实施。持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投入力度,改造升级学校食堂,不断完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从食堂卫生、食品安全、供餐保障等方面全力优化学生就餐条件,为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提供了硬件支撑。
(二)健全长效机制,制度落实强化"营改"之基。坚持奖惩考核为抓手,制度建设为关键,健全完善学校食堂管理考核办法、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食品采购和食堂卫生事故应急预案、信息公开公示等各项规章制度,夯实营养改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制度保障,实现食品安全和资金运行安全"零事故",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指导全区营养餐学校健全落实食品采购留样、食谱价格公示、学生就餐管理等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食品贮存关、清洁消毒关、安全用餐关和人员培训关,完善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学校考核,织密"营改"实施防护网,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三)压实监督责任,规范流程保障"营改"之安。严格推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食品配送、统一储存要求、统一资金结算"四统一",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严格审查资质,严格采购程序,及时公布中标企业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资金结算审批程序,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滚存使用、据实结算、动态监管,建立运行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实名制学籍信息、资金结算数据、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等可查、可控;广泛采用学校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供餐天数、供餐品种、采购数量等信息,确保计划实施工作公开、透明;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履行部门监管职责,邀请审计部门和专业会计定期开展学校食堂财务审计,保证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膳食改善,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四)抓牢营养关键,膳食搭配锻造"营改"之果。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落实好每人每天5元膳食补助金,让学生既吃饱又吃好。在供餐内容上,参照营养膳食指南,制订营养健康均衡食谱,做到菜品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近年来,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搭建平台、交流借鉴,学习推广供餐经验,全面提高供餐质量,学生营养不良现象明显改善,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感恩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保证了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二、2024年工作要点
青少年是含苞待放的希望之花,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强壮的不仅是学生的身体,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和未来。2024年湟中区将持续把这项惠民政策做实做好,确保广大农村孩子吃得饱、吃得安全、吃得营养,为"希望之花"绚丽绽放提供"养料",打好基础。
(一)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理念,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活动安全管理及健康教育等具体目标,切实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把"卫生管理合格食堂"创建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严格实行食品统一按招标企业配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加强学校卫生设施监管力度,健全学校食品和饮水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修订完善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急和预案制度,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品采购进货、验收贮存、出库前检查、食品加工、食品留样、领导陪餐制、食堂卫生保洁、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等关口,全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全链条织密安全网络;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学时要求,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大力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推进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和"国民营养计划"有关要求,科学开展营养健康监测,培养中小学生良好饮食行为和生活习惯;严格落实领导配餐制度,定期开展师生饭菜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不断改进供餐质量;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组织校际间交叉检查,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板底线。
(三)加强资金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三重一大"审批制度等,实行财务校长负责制,健全学校各项财务内控制度,严格管理中小学食堂资金支出,确保监管严格、使用规范、账目清晰,凡设有食堂的非义务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参照执行;各学校要配足配齐食堂专(兼) 职财务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按"专款专用、成本核算、保本运转、明码标价"要求独立核算,日清月结,并定期公开账务;食堂收入必须账务相符,严禁冒名充值、挪用和套取食堂资金私设"小金库";建立统一的食堂财务核算机制,全区中小学食堂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财务核算;局机关计财科要牵头协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常态开展督查指导,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确保财务安全。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主题班会、食品安全征文比赛、食品安全知识讲堂、食品安全手抄报比赛、国旗下讲话、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等活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并借助家校共育平台,并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到家庭和社会,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氛围。
(五)做好档案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落实食堂专职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做好检查记录,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保存,留备检查。严格做好学校各班级享受营养餐人数,每日食谱,营养餐食物采购清单(品种、单价、数量、总价到经手人、验货人、供货人、联系电话等详细记录),营养餐收支情况等的信息上墙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西宁市湟中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