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精神,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向周围公众告知。
为了贯彻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精神,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向周围公众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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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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