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精神,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向周围公众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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