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草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导则的通知》(青林草〔2024〕308号)、《关于优化调整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工作的函》(青林草函〔2024〕523号),湟中区制定《湟中区优化完善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方案》,以草原承包面积187.22万亩为基础,开展禁牧和草畜平衡区优化完善工作。划定结果为草畜平衡区面积419624.88亩,无禁牧区。
西宁市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7日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草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导则的通知》(青林草〔2024〕308号)、《关于优化调整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工作的函》(青林草函〔2024〕523号),湟中区制定《湟中区优化完善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方案》,以草原承包面积187.22万亩为基础,开展禁牧和草畜平衡区优化完善工作。划定结果为草畜平衡区面积419624.88亩,无禁牧区。
西宁市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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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湟中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区优化完善结果的公布-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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