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检查职责,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西宁市湟中区区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行政检查机关(机构)主体资格的确认以此通知为准,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区级行政检查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与区司法局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西宁市湟中区司法局
2025年4月8日
西宁市湟中区区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
1 中共西宁市湟中区委宣传部
2 中共西宁市湟中区委机要和保密局
3 西宁市湟中区自然资源局
4 西宁市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
6 西宁市湟中区医疗保障局
7 西宁市湟中区文体旅游局
8 西宁市湟中区卫生健康局
9 西宁市湟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 西宁市湟中区统计局
11 西宁市湟中区司法局
12 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局
13 西宁市湟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湟中区生态环境局
15 西宁市湟中区审计局
16 西宁市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18 西宁市湟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9 西宁市湟中区民政局
20 西宁市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
21 西宁市湟中区教育局
22 西宁市湟中区交通运输局
23 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
24 西宁市湟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5 西宁市湟中区档案局
26 西宁市湟中区城乡管理局
27 西宁市湟中区财政局
28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湟中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