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西宁市市级国 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西宁市中央生态环 境保护督察整改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规则(试行)》《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对西宁市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西宁市湟中区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科室:西宁市湟中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71—2232340
附件:1.西宁市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第108项)
附件1西宁市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第108项).docx
西宁市湟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