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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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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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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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日在湟中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湟中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有为,扎实工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预算执行良好,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380万元,增长22.6%,增收8008万元。其中:上划中央和省、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286万元;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094万元,增长34%,增收6623万元,分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3842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9624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628万元。

争取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236378万元,增长24.9%,增加47144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84918万元,增长19.2%,增支61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91万元,国防支出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786万元,教育支出80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8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0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10万元,农林水支出991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8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91万元,金融支出41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7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466万元,其他支出162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结果为:全县总财力392036万元(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0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3965万元,上年结余215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66万元,调入资金1235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49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11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46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0万元,净结余 253万元,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关于新增财力安排使用情况的说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财力18060万元,其中:当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36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奖励及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取暖费提标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9036万元,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5330万元。

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目标考核奖及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取暖费提标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一次性奖励1474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提标补助131万元,村卫生室管理运转机制补助经费61万元,干部健康体检补助66万元,农村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提标配套48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配套117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配套112万元;新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工资报酬1639万元;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经费100万元、县电视台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120万元,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100万元,莲湖景区绿化景观工程项目资金608万元,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危旧狭小"改造升级项目资金116万元,"户户通"工程县级配套资金52万元,果洛州玛沁县班玛县帮扶资金50万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070万元,其中:当年基金预算收入98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99万元,上年结转4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199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156万元,上解支出2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9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28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4540万元,上年结余2174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221万元。执行结果,社保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27059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理财治税,优化收支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各项工作有了新突破。

1、千方百计抓收入,全力保障经济持续发展。制定"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的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县财税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部门沟通联系,加大税源动态监控,落实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措施,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共享,提升财税工作整体合力,促进税收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一是协调国、地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措施,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完成税收收入23466万元,同比增长33.2%,增收5843万元。二是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切实强化动态监管,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全年完成非税收入2628万元,同比增长42.2%,增收780万元。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奖惩机制,积极申报项目和资金,争取预算内专项资金达23.6亿元。

2、优化支出调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统筹财力配置,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保、文化、住房保障等民生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全年财政投入民生领域的资金达318711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3.8%。其中:安排资金99199万元,支持""三农""发展。结合省级支农资金切块下达工作方案,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畜牧业发展及生态建设等项目。安排资金80478万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职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家庭困难学龄前儿童扶助和残疾儿童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等政策,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蛋奶"工程政策,兑现新招录免费师范生工资,实施学前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全面改薄"项目等。安排资金 26480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手术、免费孕前优生检查补助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等。安排资金93824万元,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城乡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升城乡养老保障水平,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安排资金4648万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大塔尔寺大景区建设投资力度,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4082万元,推进自然生态保护、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改善生态环境。

3、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推动财政科学发展。开展以提高机关效能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三基"建设,通过落实财政精细化管理措施,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财政科学发展。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做精做细部门预算,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试编财政三年滚动规划,探索推进中期规划管理。二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工作,制定《湟中县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劳动就业服务、社会工作、基本公共教育、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其他公共服务类等七个领域选择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等12个项目开展试点工作,投入项目资金5709万元。三是推进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完善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综合数据查询监管平台,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通过平台发放。推行"金穗服务惠万家"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金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切实缓解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难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四是深入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摸排部门各类财政存量资金,梳理存量资金性质、结存时限等情况,全面掌握存量资金规模及构成,区分具体情况,分门别类,逐项予以盘活。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229万元,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满足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资金需求,切实提升使用绩效。五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全年预算采购资金42482万元,实际采购资金38149万元,节约资金4333万元,节约率10.2%。

4、强化财政监督,有效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一是配合中央、省市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组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湟中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14个预算单位和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共检查2013-2014年涉农项目839个,涉及各类涉农资金32亿元,对涉农资金中涉及民生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农牧业生产救灾补助、五保户供养、农村"两房"建设、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等补贴项目发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二是依法对部分单位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政绩效评价、非税收入、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秩序,防止单位因财务管理不规范和私设"小金库"等造成国家资产的损失、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五是在全县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清理活动,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5、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基"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动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坚守正道严于修身,讲规矩守规矩,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绩效;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依法理财,认真开展财政"廉政文化暨法治宣传周"、"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促进廉洁、勤政、为民、务实、高效优良作风的形成,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财税改革纵深推进,"十二五"顺利收官。过去的五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7.99亿元,超"十二五"规划目标2.14亿元,年均增长28.3%,是"十一五"期间的2.84倍;预算内专项资金85.14亿元,年均增长24.7%;总财力146.6亿元,年均增长20.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4.09亿元,年均增长20.2%。五年的实践,我们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应倍加珍惜,对此我们将认真总结并继续坚持:一是坚持小财政大民生的理念,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机制,集中财力重点向民生和重点领域倾斜,让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坚持培植财源与争取支持并重,夯实财源基础,强化收入组织,准确把握上级财政投资导向,立足县情,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努力做大财力总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三是坚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树立"花钱买机制"理念,运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金融联动,政府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四是坚持从严管理,树立"用钱须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绩效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急需领域,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收困难。我县县属工业企业少,税源基础薄弱,税收主要靠投资和项目建设拉动增长,税收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执行当中不可预见的民生保障、基层组织运转等提标政策,刚性支出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增无减,再加上省对下增资政策转移支付比例下调,县财政配套压力大,财政预算执行难度大。三是财政监管薄弱。全县财政总支出逐年递增,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和财政部门管理人员财政财务监管能力无法满足形势发展需要,财政财务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够。预算单位项目建设进度较慢,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资金紧缺与资金沉淀并存的现象依然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体会议对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201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狠抓收入征管,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壮大县级财力总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科学发展;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16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全县年初总财力安排212679万元,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5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5561万元(税收返还3785万元,原体制补助1693万元,转移支付补助45082万元,工资及其他结算补助58007万元,提前告知预计各类专项补助66994万元),调入资金74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71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1267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472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35万元,增长12.1%;国防支出38万元,增长35.7%;公共安全支出5027万元,增长8.6%;教育支出53895万元,增长33%;科学技术支出151万元,增长1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47万元,增长2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93万元,增长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51万元,增长19%;节能环保支出662万元,增长5.2%;城乡社区支出2850万元,增长19%;农林水支出28931万元,增长17.5%;交通运输支出2493万元,增长18.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3万元,增长5.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2万元,增长17.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4万元,增长55.8%;住房保障支出18743万元,增长16.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万元,增长6%;其他支出3514万元,增长10.6%。

需要说明的是,今年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改革范围,改革后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将实行"五五"分成。中央与地方"营改增"体制调整后,省与市县财政体制也将同步调整,增值税留地方部分,仍按省对下现行体制进行分成。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省市财政部门对2015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基数进行了相应调整,今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21.5亿元,同口径增长6%,较2015年实际完成数267.1亿元减少45.6亿元,下降17.1%;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76.2亿元,同口径增长7%,较2015年实际完成数94.8亿元减少18.6亿元,下降19.6%。根据我县实际,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一半以上的营业税(2015年营业税收入占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为52%)将全面改为增值税,将对县级公共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冲击。经分析测算,2016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只能完成22540万元,虽然同口径增长15%,但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3554万元,下降13.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000万元,支出重点为:高原美丽乡村项目县级配套2040万元、塔尔寺大景区建设3000万元、县城街道绿化景观改造600万元、各类教育项目配套2500万元、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县级配套3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240万元、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2950万元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664万元,支出安排 93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和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发放基础养老金支出。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影响收支安排的各种因素,在安排2016年预算时,我们总体把握和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做大年初预算盘子,财政收入做到实事求是,同时将省市财政提前预告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全部纳入了年初预算,持续做大财力总量。二是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在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基本支出的基础上,突出支持支农、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落实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塔尔寺大景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确保政府债务按期足额偿还。三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零"增长;突出资金使用绩效要求,清理整合并压减项目支出,努力腾出更多财力投向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四是落实预算管理改革精神,建立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体现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专项支出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对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16年是近年来预算安排最为困难的一年,为妥善解决好财政收支矛盾,按照"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的原则,坚持零基预算编制要求,部门一般性支出零增长;同时,统筹财力保障各类民生支出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资金需要。重点安排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保民生。安排资金11076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五保户供养及教育、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类民生保障项目配套,建立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取暖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二是保重点。安排资金1442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现代农业、高原美丽乡村、塔尔寺大景区、村(社区)办公及综合服务用房、城乡建设规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联网+、农村"两房"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保运转。安排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6997万元,在上年基础上零增长。

2016年,在财政收入受"营改增"影响大幅回落和支出刚性增长的情况下,收支预算安排较为积极。收入预算方面,准确测算公共财政收入基数,自我加压,确保收入同口径继续保持增长;通过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保持了财力总量的合理增长,但在预算执行中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任务难度非常大。支出预算方面,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通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破解发展难题,保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对于一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还需增加的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支出,我们将积极通过争取上级专项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等方式来统筹安排解决。

三、奋发进取,扎实苦干,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面对工业经济运行下行财政增收难度大,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等不利因素,我们要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更好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让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做大财力总量为重点,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上新庄中小企业产业园和塔尔寺大景区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助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支柱财源。财税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服务意识,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监管,强化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组织工作,不断扩大财政收入规模;增强项目意识,紧紧围绕国家一系列政策机遇,准确把握财政投资导向,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努力壮大财力总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坚持以优化支出结构为根本,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树立"小财政、大民生"的工作理念,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分年度甄别存量资金,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从严控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对教育、支农、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县委"八个一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积极推行"金穗服务惠万家"工程,建立财政金融扶贫投入机制,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三)坚持以推进财政改革为突破,激发财政发展活力。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研究编制2016-2018年财政滚动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调节的需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部门主体责任,全面公开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逐步实现财政资金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积极探索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运营的示范项目。

(四)坚持以强化绩效管理为抓手,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重点扩大财政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力度,选择民生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和效果。

(五)坚持以狠抓财政监督为常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单位财政财务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单位经费和项目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不定期检查和季度报告制度,坚决制止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严防"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建立资金和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六)坚持以财政队伍建设为统领,提升财政干部能力水平。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从严管理,加强监督约束,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完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形成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努力提升财政部门效能建设水平,为全县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锐意改革,务实苦干,为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和在新常态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体系: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构成。《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具体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根据要求,目前我县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民生工程货币化:是指把政府相关政策补贴和奖补资金直接转化为群众的货币收入。通过民生工程货币化资金监管查询平台,以"一卡(折)通"形式将各类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服务对象账户中,并以手机短信告知农户,将退耕还林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露地蔬菜补助、水库移民补贴、粮食直补、种植其他经济作物面积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民生项目,逐步纳入试点改革范畴,实现民生资金的集中监管、查询和发放。

财政绩效考评:是指财政部门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为目的,在有效开展财政支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借助科学的绩效标准和分析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反馈和结果应用,从而落实绩效责任,不断优化财政资金管理,实现绩效目标。

财政三年滚动规划:财政滚动规划,又称"滚动式中期财政计划"、"永续预算"或者"跨年度预算",滚动式中长期财政计划的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每年更新一次,重点在于对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对规划期内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高财政预算的统筹能力。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规划,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财政预算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约束力。

"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简称,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减少重复征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发展。具体为,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也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这项改革自2012年在全国范围试点以来,已涉及到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按照中央的部署,2016年此项改革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和领域。

PPP模式: 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