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916 时间:2016-04-10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其他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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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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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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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狠抓收入征管,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壮大县级财力总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科学发展;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编制原则

根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照我县财力情况,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用裕民,关注民生。在确保工资、社会保障支出的基础上,量财办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保证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采用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标准定额预算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及其下属单位预算;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和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财政非税收入核拨资金收支计划等。按照财政部《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有关科目的分类和列支内容,归结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专项支出四个部分。

四、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2016年财力情况

2016年全县年初总财力安排212679万元,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5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5561万元(税收返还3785万元,原体制补助1693万元,转移支付补助45082万元,工资及其他结算补助58007万元,提前告知预计各类专项补助66994万元),调入资金74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71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1267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4725万元。其中:个人工资性支出8867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833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8万元,转移支付项目列收列支8429万元,各类配套支出3750万元,重点项目支出12374万元,业务费支出5709万元,提前告知预计各类专项支出6699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各类专项支出7118万元。

(二)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我县财力总量,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47954万元。预算支出的核定顺序是先个人部分,再公用部分,后项目支出。

1、人员支出预算。按2015年底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工资标准、工资政策逐人测算,包括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全年工资和在职人员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烤火费、福利费、补充住房公积金以及正常晋级晋档等一次性费用也计算在内。

2、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9〕78号)文件精神,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在2015年的基础上没有增加,即按人均6500元标准安排;公安、纪检部门公用经费按人均1.2万元安排;车辆费用每辆10000-25000元标准(乡镇10000元/辆/年,县属机关单位15000元/辆/年,四大班子25000元/辆/年)安排。

3、项目支出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可支配财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各部门的项目支出进行了安排。主要是各单位的专项业务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等社会保障资金。

五、基金预算收支出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000万元,支出重点为:高原美丽乡村项目县级配套2040万元、塔尔寺大景区建设3000万元、县城街道绿化景观改造600万元、各类教育项目配套2500万元、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县级配套3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240万元、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2950万元等。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664万元,支出安排 93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和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发放基础养老金支出。

七、预算支出安排重点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影响收支安排的各种因素,在安排2016年预算时,我们总体把握和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做大年初预算盘子,财政收入做到实事求是,同时将省市财政提前预告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全部纳入了年初预算,持续做大财力总量。二是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在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基本支出的基础上,突出支持支农、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落实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塔尔寺大景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确保政府债务按期足额偿还。三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零"增长;突出资金使用绩效要求,清理整合并压减项目支出,努力腾出更多财力投向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四是落实预算管理改革精神,建立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体现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专项支出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对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16年是近年来预算安排最为困难的一年,为妥善解决好财政收支矛盾,按照"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的原则,坚持零基预算编制要求,部门一般性支出零增长;同时,统筹财力保障各类民生支出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资金需要。重点安排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保民生。安排资金11076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五保户供养及教育、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类民生保障项目配套,建立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取暖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二是保重点。安排资金1442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现代农业、高原美丽乡村、村(社区)办公及综合服务用房、城乡建设规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联网+、农村"两房"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保运转。安排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6997万元,在上年基础上零增长。

八、2016年工作重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面对工业经济运行下行财政增收难度大,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等不利因素,我们要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更好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让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做大财力总量为重点,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上新庄中小企业产业园和塔尔寺大景区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助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支柱财源。财税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服务意识,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监管,强化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组织工作,不断扩大财政收入规模;增强项目意识,紧紧围绕国家一系列政策机遇,准确把握财政投资导向,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努力壮大财力总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坚持以优化支出结构为根本,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树立"小财政、大民生"的工作理念,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分年度甄别存量资金,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从严控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对教育、支农、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县委"八个一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积极推行"金穗服务惠万家"工程,建立财政金融扶贫投入机制,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三)坚持以推进财政改革为突破,激发财政发展活力。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研究编制2016-2018年财政滚动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调节的需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部门主体责任,全面公开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逐步实现财政资金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积极探索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运营的示范项目。

(四)坚持以强化绩效管理为抓手,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重点扩大财政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力度,选择民生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和效果。

(五)坚持以狠抓财政监督为常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单位财政财务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单位经费和项目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不定期检查和季度报告制度,坚决制止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严防"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建立资金和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六)坚持以财政队伍建设为统领,提升财政干部能力水平。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从严管理,加强监督约束,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完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形成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努力提升财政部门效能建设水平,为全县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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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xls
图片 7bf71ce9240d16213342a82b9072005a.xls (581.50 KB)
湟中县"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表.xls
图片 b3b85e1f8f7afee566813c7750700079.xls (16.00 KB)

 

附件:湟中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附件:201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附件: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附件:湟中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附件: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