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说明
浏览:174 时间:2017-04-06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其他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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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zxx/2017-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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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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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

 (二)主要职能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企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管理及工资管理、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

(三)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14人,单位年末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

 二、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融入各项工作当中,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着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断提升人事人才服务管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 劳动监察仲裁工作

2017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97%。

2. 行政事业人员培训工作

培训公务员900人,完成目标任务900人的100%;培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400人,完成目标任务3400人的10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

3.精准扶贫工作

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人3000(次),完成目标任务3000人的100%,短期技能培训1300人,完成目标任务1300人的100%。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均为100%。

4.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基本能力建设。紧密结合"三基"建设,实行先培后考,线上自学与线下集训相结合的方式, 2017年完成全县750名党政干部的基本能力测评工作, 70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能力培训工作已全面启动,测评工作将按照省市安排统一进行。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招录公务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名,选聘"三支一扶"服务人员14名,另有30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招聘工作,预计年底将全部到岗工作。今年首次以考核聘用而非考试聘用招聘文化系统事业单位特殊人才4名。三是合理有序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艰边津贴、基本工资标准等进行调整。

 5.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一是强化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动态监管,尤其在临近停工期、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对建筑行业重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98家大型用工企业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做到监察执法无盲区、无漏区。二是认真做好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为了让更多农民工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强化举报投诉接待力量,通过开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 即时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了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同时,严格实行监察执法首任问责制,确保每个投诉农民工一诉直达。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登记台账,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使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1%。在全县探索建立"基层调解为主,劳动仲裁为辅"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变被动受理争议为主动预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

6. 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要求,我局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对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580卷档案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是否存在造假涂改问题进行核查,切实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

三、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438.33万元,比上年增加41.28万元,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职工养老金职业年金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中增加了人员招录工作经费和事业单位通用能力培训工作经费。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33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438.33万元,比上年增加41.28万元,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职工养老金职业年金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中增加了人员招录工作经费和事业单位通用能力培训工作经费。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215.4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98.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8万元;专项支出222.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61.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99万元。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县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8)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指上年项目资金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3(款)02(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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