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湟中县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说明
浏览:693 时间:2017-04-06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其他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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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zxx/2017-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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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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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4-06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共青团湟中县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共青团湟中县委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数0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湟中县委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对所属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抓好团干部的配备、管理、培训工作。二是调查分析全县团员、青年、少年儿童的思想状况,负责全县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县部分重大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青少年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三是指导开展全县希望工程工作,承办希望工程的日常事务。四是实施青年人才工程,为广大农村青年脱贫致富奔小康服务,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在机关企事业青工中开展"双争"活动。五是实施青年文明工程,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和"三下乡"活动。

三、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县委办公室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团县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 "五四"经费、"六一"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团县委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37.35万元,比上年增加3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专项及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工资及社会保险增加。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137.35万元,比上年增加3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专项及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工资及社会保险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51.3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4.8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47万元;2、项目支出86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8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9万元。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团县委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 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上年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团县委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团县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团县委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团县委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指上年项目资金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3(款)02(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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