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汪贵元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浏览:470 时间:2017-01-03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人事信息
索引号
rsxx/2017-6209
主题分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1-03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汪贵元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经2016年12月16日中共湟中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汪贵元同志任湟中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湟中县公安局多巴分局局长职务。

 

2016年12月2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县委各常委,人大各主任,政协各主席,政府各副县长。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