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的重要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我县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根据《西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宁政办〔2018〕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原则,针对湟中县养老服务供给侧不充分、不平衡的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改革创新,加强居家和社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在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和政策支撑作用,加大准入、金融、财税、土地等方面扶持力度,明确政府、家庭、社会、个人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职责,突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利用各种资源,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运作。积极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解决好养老服务中最根本、最急需、最迫切的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等关键问题。
(三)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加强养老服务基础,培养养老服务组织,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强化薄弱环节,将养老服务资源向城镇社区和农村倾斜,向高龄、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群体倾斜,提高基本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四)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探索创新,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开展试点,并总结出一批可推广、可持续、可复制、具有示范性的典型经验,面向全县,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围绕"9064"养老服务格局,采取加大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健全完善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城镇建立完善6家标准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在农村推进以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重点的改革,打造3个区域性为老服务中心;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对辖区内特定老人开展走访服务,形成城乡站点全面覆盖、养老服务全面延伸、信息网络全面联通、居家服务全面专业化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服务网络。
重点任务:一是提高农村老年之家硬件服务能力,打造社会组织+老年之家服务模式;二是医疗卫生服务进入养老机构,推进农村医养结合;三是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硬件水平,拓展服务功能,使其成为区域性为老服务中心。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
1、开展养老服务评估。根据《西宁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身体及家庭状况实行等级评估,按等级的不同进行分级补贴。重点掌握贫困、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空巢老人的数量、身体状况、基本生活状况和基本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按照全面兜底和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清单,根据不同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明确政府保障、补助对象及服务项目。以失智失能老年人为重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制度化。分标准、分档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细化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涵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补贴等内容。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等普惠制度,夯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县域内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共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3、推行智能养老服务平台。配合建立西宁市"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并依托信息平台,整合全县各类养老信息资源,建立老龄人群和养老服务信息库;推行"互联网"+养老模式,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促进养老服务与社区服务、健康服务等其他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畅通需求与供给之间的沟通对接渠道,实现政府、市场、老人的信息互联互通。老年人可通过微信预约、信息服务平台等参与文化养老活动,并享受到健康咨询、心理辅导等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夯实养老服务设施基础
1、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对县中心福利院、多巴福利院两个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室内外改造,加装电梯,推动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增强老年之家的服务功能。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带动发展农村老年之家等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7个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在16个乡镇(街道)带动发展农村老年之家,在服务乡镇(街道)的老年之家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在土门关乡林马村、共和镇苏尔吉村、多巴镇幸福村等区位优势强的老年之家设立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养老服务工作管理平台,使老年之家与社会组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一体化运行,带动老年之家发展,保证辖区特定老人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建立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借助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设立乡镇(街道)养老服务工作管理平台,每个村(社区)设一个养老服务点,服务用房由村(社区)负责提供,可设立在村部、卫生室或老年之家,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老人娱乐设施。鼓励老教师、老党员、共青团、妇联等志愿者参与服务,对辖区内留守空巢老人中的困难、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定期走访慰问。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教育局,团县委、妇联、残联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
4、着力打造16个农村老年之家示范点。在南川、西川、多巴、共和片区打造8个市级农村老年之家示范点和8个县级农村老年之家示范点。辐射带动片区内其他老年之家的有序运营和发展。根据各村特点和老人的服务需求,在老年之家全面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样板服务,开展中医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琴棋书画、助医康复、助餐等各项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5、实现老年协会全覆盖。推进村级(居)老年协会建设,在全县380个村32个社区成立老年协会的基础上,整合资源,一室多用,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之家等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老年协会活动场所,实现乡镇(街道)、村(居)老年协会达100%,注册登记率达100%,老年人入会率达90%以上,实现基层老年协会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1、支持公办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在保障满足农村特困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多巴福利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吸引社会老人入住,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和其他社会老年人提供代养服务,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多巴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2、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激活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对农村敬老院运营体制进行改革,在中心福利院托管李家山镇敬老院、田家寨寨敬老院,多巴福利院托管上新庄镇敬老院的总布局下,尝试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将田家寨寨敬老院、李家山镇敬老院、上新庄镇敬老院的养老资源向承接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开放,由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协助参与管理,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养老设施效益。
责任单位:田家寨、李家山、上新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建设。以实施南京栖霞区民政局和湟中县民政局对口帮扶计划为契机,利用栖霞区民政局有利的养老资源平台,组织我县的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到南京县相关的养老机构考察学习、培训交流,加强以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员队伍建设,学习南京市先进的管理理念、服务方式,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养老组织的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继续加大对养老机构护理员的培训,落实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加强基层和一线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鼓励我县在脱贫攻坚阶段进行了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电器维修等技能培训的困难群众参与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壮大我县养老服务队伍。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四)探索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模式
1、建立3个区域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不断拓展农村敬老院的服务功能,将田家寨镇敬老院、李家山镇敬老院和上新庄敬老院建设成为区域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发挥3个敬老院的区域优势,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在3个镇敬老院设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医疗服务室、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站、志愿者爱心服务基地,把针对老人的生活照料、社区服务、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集中于一体,解决辖区内失能老人养老、社区娱乐、留守儿童照料和就医看病等问题,推进医疗养老融和发展,辐射带动区域内的老年之家,开展机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四位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田家寨、李家山、上新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2、大力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依托农村老年之家、综合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综合服务,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培育农村志愿服务队伍,引领农村助老爱幼的道德风尚,帮助解决农村老年人实际困难。全面推行《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签订率达6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五)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
1、深入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原则,在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县中心福利院和多巴福利院分别与县中医院、县二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基础全科医生定期到养老机构进行巡诊,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率达100%。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不断探索医养结合发展的新路子,在田家寨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李家山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上新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设立医疗康复室,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定期邀请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为辖区高龄、重病、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人,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包括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3、延伸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向社区、家庭延伸,在村(社区)层面,在54个老年之家、6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站设立医疗康复室,鼓励引导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为辖区老人定期开展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六)加强社会福利和救助制度保障
1、全面落实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政策。认真落实好高龄津贴政策;实施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采取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相结合的方式,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逐步建立老年人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相衔接、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2、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立足于我县农村留守老年人数量大、居住分散等特点,依托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老年协会等,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留守、困难、鳏寡、独居老年人关爱行动。依托在我县开展服务的7家社会养老服务组织,针对留守老人面临的生存、心理、安全三大问题,开展心理疏导咨询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络人登记制度,开展 "呼叫救助"等公益行动。督促涉老服务单位将优待、方便老人作为服务目标,针对为老服务方面不够周到、快捷、便利的问题,克服服务短板和注重服务细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扎实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全面兜底和保障基本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委托7家养老机构采取上门服务和集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60岁以上的城乡特困老人、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困难户提供生活照料(助餐、起居、助浴、卫生清理、代办业务)、医疗保健(医疗协助、康复护理、健康咨询等)、家政服务(安装维修家具家电、清洗、疏通)、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精神支持、心理疏导)、信息服务(文化体育、法律咨询、政策宣讲)、服务需求评估等居家养老支持服务,保障特定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快制定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涉及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统筹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建设补贴、养老设施运营补助、关爱服务补贴等配套资金拨付工作;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严格资金核算、审批、拨付程序,做到专款专用。
(二)完善政策扶持。实施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等普惠制度,落实好财政投入、税收、水电、及运行补贴、人才培养等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放宽养老服务业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通过完善金融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扶持等扶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逐步让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西宁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评定办法、养老服务行业准入和退出、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制度对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要实行服务质量监控和评价管理,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加大对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家庭和个人树立健康养老新理念,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领域,为顺利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