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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
现将我县2011年5月5日公布的《湟中县人民政府
批转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湟政〔2011〕71号)及起草说明一式五份报请备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湟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生鲜乳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扎实推进生鲜乳收购管理规范化,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将有力促进湟中县奶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
(二)拟解决的问题:生鲜乳生产程序不规范、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三)《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四)《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五)《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