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我县现有2万余户困难群众居住在危房,需改造危房面积120万平方米;有建房需求的农户有1.28万户,建房需求面积达102万平方米,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迫在眉睫。该文件明确规定了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的总体要求、建设原则、建设任务及补助标准、建设标准等,确保了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为切实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奠定了基础。
(二)拟解决的问题: 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指导意见、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不明确的问题。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
(一)《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1〕50号);
(二)《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保健〔201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