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湟中区按照总书记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千方百计满足困难群众入冬以来的生活保障工作。
--全面摸排,及时关注过冬需求。及时组织村两级开展困难群体温暖过冬专项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一对一"精准包联,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细。目前,共分类建立55433户家庭摸底清单,完成对15241户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协助申请、家计调查。同时,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441户1430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485户2683人,减退不符合条件低保745户1813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206户217人。
--精准施策,及时发放过冬物资。打破户籍管理限制,建立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举措,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的12小时答复24小时快速救助机制,共为297户1049名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临时遇困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41.06万元,为特困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634.54万元,为24户101名家庭遭遇突发困难的群众发放救急难资金54.38万元,为10户32名家庭遇困特殊个案对象发放救助资金49.85万元。同时,将10名居无定所的特困、低保对象安排至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求助需求。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开展对全区困难群众的大排查、大摸底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巡访探访力度,重点关注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病家庭、留守儿童(老人)、残疾人家庭情况,排查"漏保""漏救""错退"等问题,共向乡村振兴、医保、社保等部门推送相关数据2.3万余条,并指导乡镇(街道)以村(社区)微信群、联系卡等方式公布困难群众求助救助电话,共受理群众求助咨询来电来访85起,已办结各类救助71起,不符合政策答复14起。
--强化巡查,及时救助流浪人员。多部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巡查配合的方式,将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排查发现列为重点关注范围,提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在景区、广场、桥梁涵洞、破屋旧房、ATM取款机等区域,加大巡逻力度。通过开展街面巡查380余次,夜间巡查150余次,及时救助未成年人2人、接送返乡11人次,医疗救治3人次,福利机构托养2人,落实户籍、低保政策2人。发放御寒物资(衣物等)23份,发现护送外国籍流浪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