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浏览:1 时间:2024-04-01 来源: 公开目录:医疗卫生
索引号
ylws/2024-8569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4-01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西宁市湟中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落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措施,持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满足全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根据《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改革与发展、当期与长远,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疾控机构核心功能,提升专业队伍能力水平,为全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主要目标
到 2024年 3月,完成区级疾控机构改革工作,人员配备基本达标,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 2024年年底,区级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实验室检测能力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到 2025年底,基本实现疾控中心人员配置、房屋建设、仪器装备标准化,-- 22 --
应对各类传染性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及研判处置能力
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和“满足基本功能、兼顾未来发展”的原则,高质量统筹推进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疾控机构建设规模、功能布局、设备配备等方面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明显改善。
2.配齐配足执法设施设备。以卫生监督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配齐卫生监督所生活饮用水、辐射防护测量、表面污染测定等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全过程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和能力。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二)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3.配齐配足实验室技术设备装备。高标准推进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到 2025年,区疾控中心实验用房面积占比达到 29%—36%。利用重大疾病防控经费配齐实验室技术设备装备,区疾控中心实验室主要仪器装备配备标准达到国家 A类标准的50%(国家标准 98件)。
4.全面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全区建成分子生物实验室
1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2个。区疾控中心检验能力达到国家
A 类标准 30%(国家标准 226项)。
5.持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完成布病、包虫病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检测能力,实验室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6.搭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依托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传染病多点监测多渠道预警疫情防控体系建设。2024年6月前完成区疾控局、疾控中心与省疾控局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对接。2024年底前,实现与省、市疾控机构基础编码管理及传染病自动交换、慢性病综合管理、职业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等 4个平台对接及使用。2025年底前,完成疾控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使用,疾病预防控制 6大平台全面使用。
7.推进医防融合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医防融合”为宗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为重点, “多点触发多部门监测预警”为目标的数据自动交换共享平台。依托省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加强疾控中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监测应用覆盖和联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的科学性、广泛性和灵敏性,信息化对疾控事业的支持作用全面发挥。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四)推进疾控机构改革
8.深化疾控机构改革。到 2024年 3月,完成区级疾控中心改革工作,人员配备基本达标,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坚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属性,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确保区疾控中心基本功能发挥,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
9.优化疾控机构人事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优化疾控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岗位竞聘机制,加强职称聘任后考核管理,对优秀聘用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待遇,有效激发工作人员队伍生机活力。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五)完善医防协同机制
1 0.落实医疗机构防病职责。强化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在二级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的基础上,配备充足专职人员和设备,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11.建立医防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每年开展2次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制度,拓展专业机构、部门、社会信息报告渠道,实现信息同步共享。以区疾控中心为网络实验室,辐射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为监测哨点医院,建立完
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原监测检测网络体系。探索疾病预防控
制专业人员参与区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工作,扩增应急救治资源、
增强应急动员能力。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提升专业人员能力
12.健全完善培养培训机制。根据疾控体系建设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培养公共卫生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强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科研能力。依托现有中央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等,开展疾控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培养,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区疾控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
1 3.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培训。选派专业人员到上级疾控中心开展一个月以上的“进修式”培训,促进全区疾控中心人员交流和提升。加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基层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能力水平提质升级。组织开展公卫专业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考核,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专业基础。到2025年,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培训覆盖率达到 100%。
14.优化卫生应急规范处置。建设完善传染病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实现全区传染病应急处置专业化、标准化,每年至少开展 1次卫生应急演练。2024年全区建立 1支传染病应急处置综合应急小分队。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站位,认真履职担当。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疾控能力三年提升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行动进展,指导细化疾控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加快推进行动方案实施。
(二)协同推动落实。各部门要主动作为,上下协同,内外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项目实施联动衔接机制,主动对接省级资金投向,落实配套资金,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确保行动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强化宣传督导。广泛开展疾控能力提升行动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参与疾控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