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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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bwj/2016-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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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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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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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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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通知

湟政办〔2016233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县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通知精神,切实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与保障能力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现就申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集体所有。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地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不同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商业运营模式,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五是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双赢。

二、相关说明

(一)主要内容。按照试点乡(村的资源资产状况和区位条件,可以统筹考虑以下试点内容,也可以选择其他适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的实现形式,科学合理地确定试点项目。一是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二是鼓励村集体流转或利用村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耕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三是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五是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和拓展农业新功能。六是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七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八是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九是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其他方式。
  (二)试点村个数我县每个乡镇组织2-3个村进行试点自愿申报(其中2个村为20162017年退出贫困村,1个村为经济条件较好的非贫困村),县评审推荐15个试点村到市级评审。未上报的村进入项目库,作为以后年度申报项目使用。试点村的选择条件: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试点的强烈意愿。二是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要求,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三是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相关产业规划。
  (三)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村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试点村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发展类型、投入机制、财务管理、分配机制、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9个方面。省级将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择优遴选试点村。各试点村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试点的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拟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拟安排资金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等,特别要包括以下内容:拟参加试点的行政村名称、地址、人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村集体所有土地等资源情况、经营性资产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集体拟发展的经济类型、经营组织管理方式、投资概算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环节、投资赢利模式及预期收益水平、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等经营管理情况;村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或经过一事一议决策机制议定情况;地方及村集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或情况。
 (四)试点资金使用环节纳入省级试点后将根据确定的试点村具体情况安排奖补,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对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进行补助。不得用于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添置交通通讯工具和发入个人补助等方面
  、工作要求
  加强研究,吃透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精神,在充分调研摸底、尊重农民意愿、结合产业规划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
二)摸清家底,制订方案。重点对20162017年退出贫困村基本情况、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资源资产情况、各自优势以及村两委和农民群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愿等作全面梳理、深入分析,逐一明确发展集体经济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制订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确保突出特色,具有可实施性。
  (三)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努力争取镇、村要结合实际同步推进试点方案的编制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协助做好方案编制工作。

(四)细化方案,按时上报。各乡镇在农牧、扶贫、财政等部门指导下,认真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于1031日前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2233141

 

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