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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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bwj/2017-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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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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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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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落实,加快简政放权和改革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调整补充完善推进职能转变工作机制情况的通知依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县政府赵冬县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艺枫、袁永正、张荣、沈有珊、王玉德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编办主任韩珪,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万江,副主任沈金德、米存海、杨茂吉组成。

(二)主要职责:统筹研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县政府办公,对外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张荣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编办主任韩珪担任。负责牵头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张荣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胡生玉担任,成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永山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康庭贵环境保护局长陈占有组成。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由张荣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建刚担任。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由张荣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范增凯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胡生玉、民政局局长青林组成。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由王艺枫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长罗少华担任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证合一、一照一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科教文卫体改革组:组长由王艺枫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樊明德担任,成员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李玉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张生辉、广播电视局局长杨勇山组成。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所在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长由县编办主任韩珪担任。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米存海担任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组长由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茂吉担任。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成立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扩充。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沈金德协调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的作用。各专题组要根据责任分工,按照本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和要求,召开专题组会议,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目标和措施,加大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二)各部门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在推进改革上出思路、出办法、出实招,努力提升改革工作成效。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本单位涉及的改革任务,要亲自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推进机制;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积极研究探索推进各项改革的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接、放、管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01753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各群众

 团体,多巴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赵冬县长,副县长。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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