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2017年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浏览:868 时间:2017-05-31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zfbwj/2017-8004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5-31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2017年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中县2017年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拟定的《湟中县2017年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510

抄送:沈有珊副县长。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0日印发

共印20

 

 

湟中县2017年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政〔20112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湟中县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创新改革为重点,突出建设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三区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努力构建有活力的创新体系,提升综合竞争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组织领导

湟中县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赵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沈有珊 县政府副县长

员:胡生玉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范增凯 县财政局局长

常建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樊明德 县教育局局长

陈占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白民杰 县水务局局长

张生辉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勇山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玉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宋邦发 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宋邦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明确工作任务细化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各责任单位将任务分工情况及时上报县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位责任人至少向县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汇报一次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情况。

2、根据本单位实际,把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对本单位科技创新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按时上报半年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会议安排研究科技创新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素质行动纲要,抓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培训工作。做好本部门创新型城市监测评价指标数据的统计工作。

4、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作用,搞好各类主题的宣传活动,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厚氛围,及时上报专题信息,年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

(二)个性任务

1、加快发展新型产业。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积极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增效新成果转化等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主创新主体作用,加大研发投入,通过产学研联合和技术间联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产品专利,全年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加大科技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积极增加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投入保持同比增长,科技投入不低于本级财政支出的1.7%

责任单位:财政局

3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落实创业、就业各项政策,健全和完善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基地建设的联动机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实现创业就业新突破。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培养教育创新人才。实施国培”“省培”“市培计划,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培养教育创新人才。出台《湟中县互联网+教育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创建信息技术应用特色品牌。出台《湟中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加大优秀骨干教师支教、挂职等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责任单位:教育局

5、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湟中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加强并完成全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5%以上。加大辖区重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转监管力度,保证环保设施运转率达95%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

6、改善生态环境。2017年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520.78万元,落实林业生态建设重点项目14项;完成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植被恢复造林项目,打造林业生态强县。全年申报科技成果2项、申报专利2个以上。

责任单位:林业局

7、创新河道管理模式编制完成《湟中县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湟中县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完成河道管理公示牌设置工作,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水务局

8、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组建市、县、乡、村四级医疗集团。在湟中县组建域内县、乡、村三级紧密型一体化医疗联合体的基础上,组建以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总院,湟中县县域内4家县级医院为分院,14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95家村卫生室组成的西宁市第二医疗集团,构建跨区域市、县、乡、村四级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

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9积极扶持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企业。依托鲁沙尔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推进民族工艺产业规模化、精细化发展,培育文化旅游民族工艺品加工企业2家;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旅游商品开发加工、传统工艺现场制作等为主的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加工业。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

10、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创新型城市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每年在县级电视台播出反映我县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的相关新闻8条以上,并积极向省市电视台报送新闻稿件4条以上。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

11、发展高效农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绿色化发展导向,优化现代农业区域布局,着力构筑三圈三区现代农业总体布局。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生产效益,新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80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项目5项以上;培育市级科技型企业4家以上;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搭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抓好科技培训工作,培训各类科技人才1500人次。全年申报科技成果4项、申报专利5项以上。

责任单位: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实行整体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从经济、科技、管理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形成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如期实现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强化服务职能。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从政策、资金上对创新型试点工作给予支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手段,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围绕特色资源和支柱产业,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创新资源参与我县资源配置。  

(三)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科技项目和专项发展资金,提升全县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要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协调解决好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当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合力,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四)健全考评体系。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办公室要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做好数据积累和相关准备工作,及时向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