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湟中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501 时间:2018-02-05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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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bwj/2018-8053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2-05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关于印发《湟中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湟中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进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46号)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市(州)、县(区、行委)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青行公〔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打造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便民利企、服务一流的县级政务集中服务平台为目标,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全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模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进驻原则

坚持应进必进集中进驻的原则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收费必须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集中办理。因特殊情况暂不能进驻服务中心的,必须书面报请县政府批准。

三、进驻单位

根据县行政服务中心场地建设情况,决定进驻单位共17家,分别为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城镇管理局、水务局、林业局、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西宁市印章有限公司、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湟中分公司、湟中公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湟中县江源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四、进驻项目

详见附件:进驻单位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计表

五、进驻时间

按县行政服务中心内部改造及信息化平台工程建设进度,进驻在20181月底完成。

六、进驻人员

(一)窗口是行政审批的前沿,是服务群众的一线,各进驻单位认真研究本单位的人员进驻工作,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进驻中心窗口工作,并对其充分授权(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表本部门履行审批服务职责。各进驻单位根据自身审批服务工作的需要确定进驻人数,原则上窗口工作人员授权进驻的,每个窗口至少确定1名常驻工作人员和1名后备工作人员,统一实行AB岗(A岗为常驻、B岗为后备,A岗请假、休假等不在岗时由B岗履行A岗职责)管理,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因工作人员空岗、缺岗而停办业务的现象。

(二)设窗口首席代表,强化现场审批、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窗口首席代表由科室长或分管领导担任,并以书面形式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三)各单位按照进驻项目的要求,于125日前将需要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名单以书面授权委托书形式报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四)窗口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两年内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或调整的,须征得中心同意。

(五)窗口工作人员接受中心和派驻单位双重领导,进驻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业务上接受原单位领导,日常工作接受行政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

七、进驻要求

(一)凡纳入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必须按照一个窗口受理的原则,在窗口办理,一律不得再到原单位受理,不得擅自将已纳入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从中心退出。根据省市行政审批改革制度,各入驻单位及时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下放工作。

(二)各窗口单位要整合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制订科学规范详细的办事流程,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办理、窗口办结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窗口办结的办事流程,严把事项的进出口,强化办事的中间环节,切实做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

(三)保持良好的政府工作人员形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有制服的工作人员着制服),佩证上岗,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形象规范从严要求。

(四)做好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各进驻单位认真梳理已确定进驻事项的办事流程,提前印制好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中公开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外,还需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进行投诉举报的相关渠道,进驻时办事指南、办事须知等宣传资料摆放窗口台面

(五)作息时间。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调整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各部门便民服务大厅工作时间的通知》(湟政办〔201557号)文件要求,为方便办事群众,实行朝九晚五制,午休一个小时。

(六)为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进驻部门的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次到中心督查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在岗及相关业务办理情况,中心办公室做好分管领导到窗口督查的登记工作,政府办督查室将各进驻单位分管领导到窗口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七)为保障进驻工作有序推进,对不支持、不配合进驻工作或敷衍塞责、进度滞后的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拒不进驻的单位要严肃问责;对不能胜任窗口工作的进驻人员,派驻单位要按中心意见予以及时更换。进驻窗口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送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八)为充分发挥办事大厅的作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各窗口进行适时调整,并将各进驻窗口单位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 进驻单位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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