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浏览:211 时间:2018-03-10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zfbwj/2018-8055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3-1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落实好三避免一落实政策,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做好全省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指示和省市控辍保学专项会议要求,现将湟中县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完成小升初未注册学生去向查询工作。截止26日,全县涉及鲁沙尔镇、田家寨镇、李家山镇、土门关小升初未注册学生共9名。由县教育局牵头、鲁沙尔镇、田家寨镇、李家山镇、土门关乡政府配合,根据未注册学生户籍、家庭住址,进村入户开展去向查询工作,对查实的学生立即建立学籍,对流出我县学生摸清去向,收集相关材料并登记造册。

(二)完成辍学学生劝返工作。截止26日,全县涉及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共和镇、拦隆口镇、李家山镇、田家寨镇、西堡镇、海子沟乡、土门关乡、群加乡7—15周岁在本省学籍库辍学学生共36人。

1.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深入每村每户开展劝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经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和法定监护人,下放《行政处罚通知》,并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履行义务;对已流出我县的辍学学生,积极与监护人联系,督促其返回原籍就读或在当地就读,并提供相证明。

2.县教育局及时对各相关乡镇成功劝返学生安排就学,并在学籍系统中办理学籍。

(三)完成在户籍系统不在学籍系统学生调查摸底工作。截止26日,我县7—15周岁在户籍系统不在学籍系统学生2766名。各乡镇(街道)政府根据花名册,对学生户籍、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进行走访排查,掌握学生去向并分类造册。针对性开展工作,对因身份证号或姓名录入学籍系统时出错的及时纠正;对已经辍学进行劝返;对已流出我县的,积极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并查清去向;对已经死亡的及时销户。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于214日前完成辍学学生劝返、小升初未注册学生和在户籍不在学籍库学生调查摸底等工作,并积极与县教育局对接,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2.县教育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相关乡镇联系,及时反馈相关数据,督促指导乡镇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实现目标任务清零

3.“两办督查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月下旬对各乡镇(街道)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