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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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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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任务责任

 分解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现就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指示,制定并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4月底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修订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关系。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强化行业系统内的领导指导和督促落实责任。

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4月底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西宁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行业禁入。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4.加强事前问责。加强事故伤亡统计直报工作,实施同比分析。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强化对事故多发、工作不力地区(单位)和个人的警示诫勉,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科学问责机制,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组织开展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巡查,启动开展首次巡查工作。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86月底

二、全面推进改革创新

5.深入贯彻改革发展。加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西宁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及《湟中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贯彻实施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湟中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既定的39项重点改革任务,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6.全面加强学习宣传。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组织安全生产理论实践丰富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设立专栏、访谈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和经验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7.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把《湟中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政府和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三、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8.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配合做好市定城市安全发展调研任务。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9.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深化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老旧建筑、仓储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邮政局,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10.加强农业农村安全。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房屋建造、农业机械、农村道路、农村消防设施、煤改气、冬季燃煤取暖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农村安全生产基础投入,逐步提高农村道路安全标准等级,大力推进平安农机等平安创建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载人、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1.健全完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开展《西宁市安全生产办法》宣贯活动,做好释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安全规程,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各行业监管部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12.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制定、审核备案等工作;定期分析通报监管执法情况。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执法式检查,处罚式问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案件侦办和刑事追责力度。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13.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保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经费、装备设备建设等基础工作,为执法检查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装备。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化安全执法保障。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14.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力度,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建立事故调查技术支撑体系,为事故调查提供有力技术保障,强化事故调查技术原因分析。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和调查协调机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核查督办制度,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事故调查报告设立技术专篇和管理专篇并全文公布。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五、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15.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企业,进一步推动全县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风险一票否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信息平台建设,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推进生产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对标检查,部门对标执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强力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等关闭退出,坚决杜绝安全性能低的化工设备进入。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16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单位、部门和高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演练质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行业监管部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17.切实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建立安全帮扶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多方参与、风险共担机制。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18.加强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对列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对发生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上网公示。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行业监管部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9.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等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0.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全面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实施方案,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储存场所、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等专项整治和反三违行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评估诊断并实施分级监管。加强油气长输管线安全风险管控。

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研判分析,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特点规律,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行业安全事故风险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理。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和工贸企业涉爆粉尘、冶金煤气、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公共安全特别是水电气热、地下管网、燃气管道、特种设备、大型综合体、出租房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防止因看不到、想不到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行业监管部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七、强化安全保障工作

22.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设立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投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等重大工程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2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9月底

2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分析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将安全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举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轮训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举办安全监管系统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培训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通过鼓励安全监管系统干部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在职学历考试等办法,提高安全监管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完善职业学校、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推动有关部门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确保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好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青年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